我国古代没有“消防”一词,消防工作一直称为“火政”。“消防”一词是光绪晚期,清廷仿效西法,建立近代警察机构时从日本引进的。
“消防”一词本是日文汉字,从江户时代开始出现这个词。亨保九年(1724年)武州新仓郡《王人账前书》有“如果发现火灾,村子中的消防就赶到”的记载。
按照日本《广辞苑》的解释,“消防”一词三层意思:
①消火与防火;
②消灭火灾,防止燃烧,救助生命;
③防止火灾发生和防御火灾之意。
消防一词在日本的普及和大众化是从明治时代初期(1873年)开始的。
明治五年(1872年),日本的警察和消防急需现代化,川路利良随其他官员去英、法、意等国考察消防制度。回国后于1874年设置东京警视厅,川路成为大警视(即警视厅长),制定了《消防章程》。打下日本近代消防的基础。
光绪二十八年(1902年)5月,直隶总督袁世凯在保定编练“北洋常备军”时,曾查照西法,拟定章程。
在“警务学堂章程”中规定“救火灾法别有专门操作。各国名为消防队所需水车、梯、钩等件,随后均须制办。
同年冬,袁世凯又设立“天津警务学堂”,1903年保定警备学堂并入,改名为“北洋警务学堂”,这些警务学堂是我国最早的警察学校,学堂里设置消防“救火灾”的课程。
我国于光绪三十三年(1907年)出版了第一部近代消防专着《消防警察》,此书是根据日本专家讲授的教材翻译过来的。此书出版,使“消防”一词在国内得到更广泛的传播,为国人接受。
在清末民初,我国进行了从文言文到白话文的文体改革。为了表达原来文言文中没有的新事物,新概念,借用英文音译汉词或日文汉词指来自西方的新事物、新观念的情况很普遍。
在新事物方面,有不少用英文等西文音译汉词,如,沙发、雷达、布丁和尼龙等等,但在新概念方面,更多采用日文汉词,这类新词要比西文音译的中文新词更简明达意。
例如英文Democracy英译是“德莫克拉西”,借用日文汉字是“民主”,Science音译是“赛因斯”,借用日文汉字是“科学”。
大家都知道,后来人们都采用了“民主”,“科学”,不用英译名词了。
同样来自日文汉字还有发明、国际、同志、革命、机关、文明等等上千个如今我们耳熟能详的词。
在英文中,Fire是个多义词,既指火,也指火灾、消防,根据上下文而定。而词组Fire protection, Fire prevention, Fire control, Fire fighting都不能够涵盖消防的全部含义。
因此“消防”一词没有合适的英文音译汉字,借用日文汉词,并很快被人们接受是当然的了。
“消防”一词虽说是从日本引进的,但这两个单字都是中国传到日本的。“消”字在古代就有消失、消灭的含义。“防”字也早具有防御的含义。
日本人在同火灾作斗争中,把这两个汉字组合起来,创造了“消防”一词,但是,“消防”这个词的根在中国。
“消防”的引进,不仅仅是一个词,随之而来的,还有先进的消防体制技术和一整套新的消防观念。
这些观念与我国“防患于未然”传统相融合,形成科学的消防观念,对推动我国近代和现代消防工作的发展起到积极的作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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